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立委高金素梅辦公室主任張俊傑等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檢方查出,張男等人涉嫌收受大陸資金,在台發展組織,犯罪嫌疑重大。台高檢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展開偵辦,通知林怡君、陳智葟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2人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高檢指出,本案被告之一、立委高金素梅辦公室主任張俊傑,目前因另案棄保潛逃,已遭通緝。檢方持續追查張男等人涉嫌收受大陸資金,並在台發展組織等情形。
檢察官於9月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依法通知林怡君、陳智葟到台高檢接受訊問。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陳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因此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灣高等法院訊問後,裁定林怡君、陳智葟羈押禁見。台高檢強調,後續將秉持證據積極偵辦,以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