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自摔「鋼條刺穿心臟」亡 法院判台鐵賠13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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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後認定台鐵設置圍籬確有安全瑕疵,但古女自身也須負擔主要過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理後認定台鐵設置圍籬確有安全瑕疵,但古女自身也須負擔主要過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基隆市去年深夜發生一起致命車禍,41歲古姓女子騎機車行經彎道路段時不慎自摔,撞上台鐵設置的鐵皮圍籬,未料圍籬遭撞破後,內部鋼條外露,直接刺穿心臟,古女當場傷重死亡。留下2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屬事後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台鐵設置圍籬確有安全瑕疵,但古女自身也須負擔主要過失,最終判台鐵賠償2名子女共139萬75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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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女騎乘機車行經基隆市一處消防巷道的上坡彎道,途中失控自摔,隨後撞擊道路旁由台鐵設置的鐵皮圍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深夜彎道自摔 撞破圍籬遭鋼條刺穿心臟

判決指出,事故發生在2025年11月15日晚上11時43分左右,古女騎乘機車行經基隆市一處消防巷道的上坡彎道,途中失控自摔,隨後撞擊道路旁由台鐵設置的鐵皮圍籬。意外發生後,圍籬受到撞擊破損,內部鋼條隨之裸露。古女撞上後,鋼條直接刺入胸部並穿透心臟,最終因傷勢過重當場死亡,得年僅41歲。

 

古女為單親媽媽,驟然離世後留下2名尚未成年的子女。家屬認為,事故地點本就是供民眾通行的狹窄巷道,圍籬過去也曾遭車輛撞擊,台鐵卻未妥善修復,甚至讓具有高度危險性的鋼條暴露在外,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失,總額349萬3830元。

台鐵稱為防墜河設置 辯稱事故主因是騎士自摔

面對求償,台鐵表示,當地屬河川區域,當初設置鐵皮圍籬,是為了避免人車不慎墜河,屬於臨時性的防護措施,因此主張依法可以免辦相關執照。台鐵另指出,事故發生前圍籬並沒有鋼條外露的情況,現場也張貼「道路叉路口,請減速慢行」等警語,認為古女當時未注意前方路況,且可能因車速過快在彎道自摔,撞擊才造成圍籬損壞,死亡結果與圍籬本身的設置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此外,台鐵也認為家屬提出的精神慰撫金及扶養費計算過高,請求法院依雙方過失程度調整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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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法院調查相關資料後認為,台鐵設置的鐵皮圍籬屬於建築法規範的雜項工作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認定圍籬屬雜項工作物 台鐵未申照有疏失

不過法院調查相關資料後認為,台鐵設置的鐵皮圍籬屬於建築法規範的雜項工作物,依法應申請雜項執照,不能單純以臨時防護措施為由免除申照義務。

法官認為,台鐵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便架設圍籬,使原本應接受的結構安全審查遭到規避。更重要的是,該圍籬緊鄰供公眾使用的通行道路,台鐵既然已張貼提醒駕駛人減速的警語,就代表對該處存在車輛碰撞風險有所認識。

然而圍籬本身卻沒有設置適當的防撞或緩衝結構,遭到車輛撞擊後便破裂,使鋼條暴露並成為可能刺穿人體的危險物,法院因此認定台鐵未盡到管理及維護工作的注意義務,應對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起部分賠償責任。

死者負8成過失 台鐵仍須賠139萬7533元

法院審酌後認為,案發當時天候及路面狀況並無明顯異常,古女騎車自摔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因此認定古女須負擔8成過失,台鐵則負擔2成責任。在損害部分,法院核定2名未成年子女的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後,分別認定2人所受財產及非財產損害為335萬9508元、362萬8153元。經過失相抵後,法院判決台鐵應分別賠償古女2名子女67萬1902元及72萬5631元,合計139萬7533元,全案仍可上訴。

基隆 車禍 單親媽媽 鋼條 圍籬 法院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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