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驚傳狼師醜聞!新北市某國小一名代課班導師阿煌(化名)利用職務之便,將魔爪伸向班上5名女童,不僅在教室辦公區、陽台洗手台等地,將女童拉到大腿上親密接觸,甚至多次將手伸入女童衣服內、撫摸私密處,次數高達53次,案經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最終合併重判14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煌原在新北市某國小擔任代課班導師,自民國109年9月起至110年12月間,阿煌不思導師職責,為滿足一己私慾,趁課後班下課、平常課間或午休時間,分別對5名女童有猥褻行為。
除了在教室辦公區將女童拉至大腿上坐著,進而將手伸進衣服撫摸,甚至在陽台洗手台撫摸女童私密處。直到有家長在與孩子聊到身體安全距離時,女童吐露遭老師不當碰觸,家長們互相聯繫詢問下,校園狼師案才因此曝光,且多名女童在事發後出現排斥上課、常做惡夢、對男老師產生恐懼等創傷反應,直到阿煌離職後情緒才逐漸平復。
開庭時,阿煌矢口否認有強制猥褻之意,辯稱只是跟學生打鬧,或是指正坐姿不小心碰觸,甚至辯稱行為頂多僅構成性騷擾。但法官認為,阿煌身為班導師,明確知道身體有哪些區域是不可觸碰,且碰觸部位涉及胸部、私密處及大腿內側,時間與次數均非短暫瞬間,顯非單純嬉戲,不採信其辯詞。
高院法官審酌,原審針對其中一名被害女童部分共犯5罪,各處3年6月,認事用法並無違誤,上訴駁回;至於其他4名被害女童部分共犯48罪,因阿煌於二審期間已與4名女童及家長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金,共賠償220萬元,量刑基礎已有所變動,因此予以撤銷改判,各處有期徒刑3年4月。最高法院考量阿煌身為人師卻侵害幼童身心,犯行高達53次,最終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全案定讞。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