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少女A女因為媽媽再婚,成為B男的繼女,原本一切生活如常,卻在A女國二升國三的那年暑假,慘遭繼父猥褻得逞7次,她為了顧及家庭完整,一直隱忍屈從,沒想到B男卻變本加厲,甚至將她載去商旅性侵。全案是因為A女跟學姐哭訴之後,才得以揭發。
根據判決書記載,2022年7月A女就讀國二升國三暑假某日,暑期輔導結束返回住家在媽媽房間內看電視時,首次猥褻行為,之後一週內又陸續猥褻得逞7次,A女因為受到B男照護而隱忍屈從。
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間,B男又多次在住處對A女猥褻、性侵;2024年5月起,更將她載往商旅性侵得逞。
A女因為長期遭受B男的不當對待,又長期隱忍不發,出現失眠、焦慮、自傷等行為,後來還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直到她向學姐傾訴遭遇,全案才因此曝光。
B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當庭書寫道歉書,並依約賠償25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法院審酌,B男坦承犯行、犯後已有悔意,並與A女達成和解、履行250萬元賠償,因此7次強制猥褻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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