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間消防工程行因積欠營業稅、牌照稅、健保費、勞保費、勞退、ETC通行費及各項罰鍰等共223件案件,累計欠款高達105萬餘元,遭國稅局禁止領用統一發票,以至於無法向業主請領100萬元工程款,營運陷入惡性循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受理後,同意林姓負責人辦理分期繳納,並以名下3部車輛作為擔保查封;書記官得知困境後提醒,可優先繳清營業稅恢復領用統一發票資格,負責人隨即積極籌款,短短1個月內便繳清營業稅及牌照稅,成功領回統一發票,也讓工程行得以重新請款、承接業務。
新北分署指出,30多歲林姓男子接手父親創立的消防工程行,積欠5筆營業稅23萬餘元、6筆使用牌照稅2萬餘元、12筆健保費22萬餘元、89筆勞保費及勞工退休金54萬餘元,ETC通行費、公路養護管理費、未定期驗車以及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等費用與罰鍰,累計223件、金額達105萬餘元,移送至新北分署後,除執行銀行存款,徵得1萬餘元外,今年6月也扣押林男任職工程公司的薪資,並通知到場說明財產狀況。

林男表示,自己子承父業接手公司,但因積欠營業稅,遭國稅局禁止領用統一發票,導致無法向業主請領約100萬元工程款,公司也因此無法承接新案,只能另到親戚工地擔任監工維持生計,還需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每月扣除房租及車貸後所剩無幾,希望能每月分期繳納2萬元,並願意提供工程行及個人名下3部汽車供查封擔保。

新北分署考量林男確有還款意願及經濟困難,同意他分期申請,並查封3部汽車作為擔保。承辦書記官進一步了解後,提醒林男只要優先繳清營業稅,即可恢復領用統一發票資格,向業主請領工程款,也能重新承接消防工程業務。
林男得知後積極籌措資金,於7月14日繳清營業稅及使用牌照稅20餘萬元,20日再提前繳納15萬元分期款,並向書記官表達感謝。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依規定繳納各項稅費,並定期驗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若因經濟因素無法一次繳清欠款,可主動洽詢辦理分期,以免遭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