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國小專任輔導女老師指控,去年12月在校內與六年級男學生進行一對一輔導時,遭對方撲倒猥褻,造成嚴重心理創傷,後續被診斷為急性壓力反應,但申請公傷假時遭退回,且事發至今未獲學生、家長道歉,也未感受到校方慰問與支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學校獲悉事件後已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說明性別事件申請程序。
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女老師表示事發於去年12月19日,她在輔導諮商室與一名六年級男學生進行個別晤談時,對方突然將她撲倒在地,並以全身重量壓制猥褻,由於學生身形壯碩、力氣大,她只能反覆喝斥「老師被壓得很痛」,學生才起身離開。事後她立即向輔導室主任及學務處通報,啟動性平程序,該名學生後經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
女老師指出,事件發生後她因急性壓力反應就醫治療,並持診斷證明申請公傷假,但遭校方以醫療資料與事件因果關係待釐清等理由退回,改請事、病假處理,恐影響考績與相關權益。她也表示,事發至今未收到學生及家長道歉,校方除啟動性平通報及停止她繼續輔導涉案學生外,未再給予慰問與關懷,讓她感到遭受二度傷害。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學校獲悉事件後已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說明性別事件申請程序。至於公傷假爭議,教育局指出,已協調學校提供補辦申請機會,但因教師檢附的部分就醫紀錄早於事件發生時間,相關醫療事實與案件關聯性仍待釐清,目前學校正依規定審認相關事實,並函詢主管機關確認法規適用及認定疑義,後續將依規定辦理。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