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父被兒嗆「要當狗嗎」墜樓亡 家屬怒告長照機構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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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男子民國114年入住長照機構,同年8月墜樓身亡。(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苗栗男子民國114年入住長照機構,同年8月墜樓身亡。(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pixabay)

苗栗縣一名患有中風、行動不便的七旬老翁小明(化名),因家人無力全天候照顧,於民國114年7月入住苗栗縣的一間長照機構,原本期盼老人家能獲得專業安養,未料入住僅短短一個多月,小明竟在寢室陽台翻越女兒牆墜落,送醫後因氣血胸與創傷性休克不治身亡,讓他的配偶及三名子女痛心疾首,認為長照機構與負責人明明知道老翁情緒不穩,卻沒有將寢室的鋁門窗上鎖,也沒有加裝防墜網,涉有醫療照顧與管理上的疏失,一氣之下告上法院,索賠喪葬費與精神慰撫金共計212萬餘元。苗栗地方法院做出民事判決,宣判家屬全數敗訴,機構與負責人均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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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真的有義務把窗戶鎖死嗎?

根據判決書,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特別針對「機構是否必須將落地窗上鎖」進行法律與實務上的釐清,家屬主張,小明在入住當天就曾因排斥入住而情緒激動,事發當天上午更再度情緒失控、隨地大小便,機構明知這類高風險狀況,就應該把2樓寢室的鋁門窗鎖緊;然而,法官函詢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後確認,現行法規並未強制規定長照機構的對外窗必須設置防墜設施。法院認為,寢室內的落地窗與陽台除了逃生功能外,更是為了讓年邁長者能接觸陽光、改善室內空氣品質,這對長期臥床者的身心健康有正面幫助,如果因為單一個案就強行將所有窗戶上鎖封死,不僅剝奪了同房其他入住者的權利,更可能在發生火災等公共安全意外時阻礙逃生,違反消防安全規範。

 

家屬當天曾與死者起爭執?

這起判決書中也意外揭露了事發當天的家庭衝突,長照機構在庭訊時抗辯,小明在事發當日上午情緒不穩時,機構第一時間便派員安撫,並通知大兒子到場探視。然而,大兒子抵達後,卻因父親不願配合入住一事與他發生激烈口角,甚至當場出言辱罵「你人不當,要當狗是嗎?」、「你在看O小!」等語,導致小明情緒更加氣憤、低落。

在兒子離去後,小明中午甚至氣到吃不下飯,機構照護人員與負責人皆曾輪流進房陪伴、細心安撫,直到小明躺下休息後才離開。豈料在眾人離開的空檔,小明墜樓身亡。長照機構的律師強調,小明過去從未表現出任何自傷或輕生傾向,機構已經善盡陪伴責任,根本無法預知這場偶發的尋短悲劇。

每月3萬6的合約能要求「寸步不離」的照顧嗎?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根據家屬與機構簽署的照顧契約,雙方約定每月費用為3.6萬元,內容涵蓋居住環境整理、膳食及基本護理生活照顧,本質上「並非一對一的專人隨時看護服務」。機構已依照老福利機構設立標準配置足額人力,並維持每2小時巡房一次的頻率,在服務的提供上已符合當時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

法官審酌,小明從下床到走向陽台墜樓,過程僅需數秒鐘,在法律與契約上,都無法苛求不具一對一義務的護理人員能隨時預知並現身阻攔。既然機構在小明情緒不佳時已盡到安撫與陪伴的義務,且鋁門窗是否上鎖與小明決意輕生的結果並無相當因果關係,因此認定長照機構與負責人並無過失,駁回家屬的所有索賠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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