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臉書社團「高雄大寮大小事」指出,有街友赤身裸體,躺臥台88線快速道路第P136號橋柱下。對此,林園警分局表示,並未接獲民眾正式報案,但轄區派出所同仁主動在網路上發現該則社群貼文後,隨即於昨(16)日晚間19時許,派遣警力前往現場周邊展開巡視,當場發現1名倪姓男子,並由相關單位先行安置於鳳山街友服務中心。
為了妥善協助該名男子,警方隨後聯繫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人員於今(17)日上午10時許趕赴現場進行關懷訪視。經社工耐心溝通協調後,倪男已同意配合,並由相關單位先行安置於鳳山街友服務中心。至於倪男在市道188線橋下所堆放的私人物品與雜物,警方也已同步通知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鳳屏工務段,後續將由工務段派員到場協助清除完畢。
林園警分局表示,男子裸體躺在橋下的行為,如果經勸阻不聽卻仍恣意妄為,恐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做出放蕩姿勢、妨害善良風俗且不聽勸阻者,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加強該路段的巡邏密度,若發現任何不法或違反社會秩序的行為,將會立即依法辦理,全力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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