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驚傳學術醜聞,橋頭地方法院15日宣判,兩名專任教授王嘉男與唐惠欽,因涉嫌以金錢方式協助學生取得學位,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分別處有期徒刑7年與5年2月,並均褫奪公權2年,成為國內少見以「學位交易」形式成立貪污罪的案例。

檢調指出,本案源於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從扣押的手機對話中發現異常訊息,進一步追查後揭露兩名教授疑似長期協助在職專班學生以金錢換取論文代寫與學位通過機會,隨即在2024年7月展開搜索行動,查扣相關證據。
調查結果顯示,王男與唐男在指導學生期間,涉嫌替部分碩博士生安排論文寫手代工撰寫內容,甚至協調口試流程,使學生能順利通過學位考試。相關收費標準據查碩士約10萬元、博士則高達30萬元以上不等,並依個案收取費用。

法院認定,唐姓教授親自協助至少一名學生完成碩士論文並收取10萬元報酬,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因此判處5年2月徒刑,並沒收該筆不法所得。至於王姓教授,則被查出涉及多名學生論文案件,包含安排寫手代筆與協助通過學位審查,累計收受數十萬元不等賄款,法院依多項罪名分別量刑,最終合併執行7年徒刑,並追繳約65萬元犯罪所得。
部分學生對論文內容並不熟悉,甚至有人無法掌握研究主題或閱讀完整英文論文,卻仍順利取得學位;亦有論文內容疑似經中英文轉譯後重複使用於不同學生。除了兩名教授外,涉案的6名學生也遭判刑,罪名同樣為交付賄賂。其中1名博士生獲判7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名碩士生則各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並需繳納公庫金額及接受法治教育與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