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大生2023年受學長邀約參加聚會,未料竟成為性侵案件受害者。法院審理發現,黃姓學長夥同李姓男子涉嫌利用藥物使被害人失去意識後輪流性侵,甚至拍攝犯案過程作為影像紀錄,兩人最終均遭判處重刑。

判決書指出,被害男大生與黃姓被告是學長、學弟關係。2023年間,黃男邀請被害人與李男等人前往KTV飲酒聚會,直到隔日凌晨才離開。隨後一行人轉往高雄某飯店休息,期間李男拿出不明藥劑,謊稱具有醒酒效果,誘使被害人服用。
被害人服藥後逐漸失去意識與反抗能力,李男趁機對其實施性侵,並要求黃男在旁以手機錄影。檢方調查發現,李男犯案後還要求黃男參與性侵,並指示拍攝更多影像內容,兩人接續對被害人犯案得逞。

案件偵辦期間,檢警進一步查出李男另涉一起類似案件。2024年間,李男在桃園市以相同手法,向另一名男子提供不明藥物,待對方失去意識後進行性侵,並拍攝照片及影片紀錄過程。兩名被害人事後陸續報警提告,高雄地檢署完成偵查後依法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李男涉犯二人以上共同以藥劑使被害人失去意識並拍攝影像後強制性交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及7年8月;黃男則因參與共同犯案,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黃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案件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8年徒刑判決,全案仍可依法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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