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基隆地檢署(圖/Google Map)
基隆一名趙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的新歡嗆他「要讓你3分鐘走不出七堵!」,於是深夜揪人持刀把對方砍成重傷,由於事後雙方達成和解,因此最高法院輕判他5年徒刑,不過網友看了以後,忍不住留言表示「3分鐘很難走出七堵」,瞬間秒歪樓。
據《蘋果日報》報導,2004年8月趙姓男子與王姓前女友分手,王女隨即與新歡顏男交往,但即使投入另一人懷抱,王女仍常常搭乘趙男的機車,為此顏男無法忍受女友跟前男友藕斷絲連,便嗆聲「要讓你三分鐘走不出七堵!」,不過為了曾經所愛的人的面子,趙男壓住心中怒火不與之計較。
同年9月,某天兩人在餐廳相遇,趙男詢問顏男是否需要幫忙介紹工作,但顏男低頭玩手機,趙男不甘沒面子,於是當天找了另外兩個人埋伏在王女家樓下,等到顏男載著王女出現時,拿出預藏的水果刀衝上去,朝著顏男的後腦揮砍,其他人也拿著安全帽、甩棒幫出氣,等到顏男渾身傷倒在血泊中,這群人才一哄而散。好在顏男最後緊急送醫後,撿回一命。
事後趙男聲稱,自己揮刀只是想給顏男教訓,而且自己患有精神官能症易情緒失控,沒有想要殺人,不過這種說法遭到同行逞兇的黃男打臉,他表示行兇後分頭逃匿重新集合時,趙男曾揚言「今天沒把顏XX弄死,明天要找人把他帶去外木山處理掉」,因此法官認定趙男確有殺人故意,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趙男5年4月徒刑,另犯強制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趙男對此判決不服,上訴二審,但卻不出庭,二審法官認為,趙男上訴期間和顏男達成和解,並解依約分期支付賠償金,屬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將刑期酌減,殺人未遂罪改判5年,強制罪仍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有網友看到此事件後,歪樓表示「3分鐘很難走出七堵」、「從七堵國小開始騎車飆破百,三分鐘應該可以到八堵」、「其實七堵很大,除非你腳程很快,不然半小時你也走不出去」、「騎車三分鐘也不一定出得了七堵吧?還走咧?」、「3分鐘走出七堵,是短跑健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