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阿煌(化名)和身為人妻的佩佩(化名)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但不滿女方提分手,便將兩人出遊照與對話截圖等信件,悄悄塞進人夫的機車置物箱內,意圖拆散兩人婚姻。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阿煌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阿煌和佩佩是男女朋友,後來兩人分手女方決定回歸家庭,但阿煌疑似心生怨恨,將含有佩佩姓名、醫療、性生活、健康檢查、社會活動、臉部長相特徵等個人資料的信件,偷偷塞進人夫停放在的機車置物箱中,意圖使夫妻感情破裂。
除此之外,阿煌在信件開頭就直呼人夫為「表哥」,信中寫道:「我要告訴你一個真相,希望你不要再被欺騙了,你的女朋友佩佩,因想要有小孩,在你輪中班上班和假日載家人回台南時,含與她兩人,去台北和新北及日本名古屋旅遊,向我取精發生關係數次,再此跟你道歉,最後祝福你們幸福快樂。」隨信更附上他與人妻過去出遊的照片。
信件第二頁內容更是露骨,附上佩佩與阿煌的LINE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2張,以及汽車旅館消費發票的翻拍照片,阿煌還在信中寫道:「你曾經有看到她與我的對話紀錄,有問她是否有與我發生關係,她否認,有圖有真相」,人夫發現這封信後,氣得與妻子向警察局報案。
雖然阿煌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有放置該信件,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個人資料屬於個人隱私範疇,阿煌為智識成熟之成年人,竟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感情糾紛,僅為了達到損害告訴人之目的,便以散布私密個資的方式重傷告訴人隱私,行為實不足取。但考量他最後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判處阿煌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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