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駐聖露西亞大使的外交官陳家彥,遭控2016年間利用職務與權勢,在駐點飯店內對女下屬性騷擾,不僅摟腰、強行抱上床壓制,甚至一度擋住房門阻止對方離開。女方隱忍8年後才鼓起勇氣申訴,案件曝光後引發關注。懲戒法院今(8日)認定陳家彥性騷擾行為成立,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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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監察院公布的彈劾內容,當時女下屬因負責機密外交專案,為避免資料外流,需親自將文件送交陳家彥審閱。女方基於雙方過往互動正常,遂前往陳家彥駐點飯店內的外交客房討論公務。
未料,兩人原本談論專案內容時一切正常,陳家彥甚至還提供威士忌招待。不過,當女方起身遞交文件時,陳家彥卻突然伸手摟腰,女方當場嚇傻,只能不斷以手臂阻擋、反覆表示「這樣不行」、「不對」,並提醒對方不該做出對不起妻子的事。
監察院指出,雙方僵持超過10分鐘,期間女方友人多次來電,但她因恐懼而無法接聽。之後陳家彥甚至突然將女方抱起,壓到床上,導致女方一度陷入驚恐與混亂。女方事後回憶,即使多年過去,至今仍忘不了對方身上的汗臭味,回想起來依舊感到噁心與痛苦。
監察院調查指出,女方在案發後曾陸續向友人及信任主管吐露遭遇,甚至保留陳家彥事後通話道歉的錄音。錄音中,女方向陳家彥表示「你是我很敬重的長官,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事」,而陳家彥則回應「是我對不起妳」、「以後不會再發生了」。
不過,陳家彥在監察院調查時否認性騷擾,辯稱當天只是因工作問題嚴厲指正女方,還稱女方「討好不成」才情緒失控離開。但監察院認為,相關錄音、證詞與外交部調查結果均顯示女方說法具可信度,且外交部性騷擾申評會也早已認定性騷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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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指出,陳家彥身為高階外交官,卻利用權勢對下屬做出具有性意味的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也嚴重損害外交人員形象與政府聲譽,因此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審理後,8日判決陳家彥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