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營區某國中田徑隊翁姓教練,長達13年的執教期間,涉嫌性侵、猥褻4名女學生。台南地檢署今(8日)偵結,認為翁男惡性重大、嚴重違背師德,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
檢方指出,翁男深知隊上學生對性知識與判斷能力尚不成熟,利用平時訓練、外出比賽或移地訓練等時機和女學生創造獨處機會,犯罪足跡遍及校園、體育場廁所、摩鐵、翁男住處和座車。從民國95年至107年間,共計對4名少女伸出狼爪,性侵多達11次、猥褻4次。
其中一名受害少女在隱忍多年後,得知翁男仍持續以同樣手段侵害學生,決定透過社群平台揭露其惡行。案件曝光後,校方隨即展開性別平等調查,檢警隨即介入偵辦。
檢察官於量刑意見中嚴詞抨擊,翁男用教練職權,對聽從指導、不敢反抗的單純少女下手,嚴重殘害被害人的身心發展,足以影響其一生,更徹底破壞了家長與學生對教育工作者的信任,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務必從重量刑,以示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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