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裸屍案大逆轉 高院宣判呂介閔無罪

內湖裸屍案大逆轉 高院宣判呂介閔無罪
15年前,台北內湖發生裸屍命案,男子「呂介閔」被指控在公園和女友吵架,拿鈍器打死女友後,脫光她的衣服,在胸口留下咬痕,偽裝是遭人性侵殺害。當時呂介閔被判刑十三年定讞,但今年五月高檢署重新鑑定,發現死者胸口的咬痕,DNA和呂介閔不相符,將他釋放並且再審,今天(30號)高等法院宣判呂介閔無罪,被關了四年多現在無罪,會不會申請國賠呂介閔和家人會再考慮。

面對鏡頭直說自己清白冤枉,他就是涉嫌犯下十五年前,內湖裸屍案的兇手呂介閔,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一號,在台北市內湖的五號公園,呂介閔被指控持鈍器猛敲郭姓女子的頭部,導致她腦腫脹死亡,兇手還故佈疑陣在女子左胸口留下咬痕。

回到現場案發公園已經重新整建,而抬頭一看呂介閔家也沒有人在,疑似已經搬離這邊,在五年前被依照殺人罪判十三年徒刑定讞,但在今年五月案件有了重大轉折,高檢署重新鑑定發現咬痕檢體有微量的DNA不相符,將他釋放並且再審,如今判決出爐,高等法院判呂介閔無罪。

呂介閔律師吳信穎:「(女友死亡)悲傷是一開始,如果你已經被冤枉了十年,最後還是被抓進去就覺得是倒楣了,現在當然比較感到欣慰,終於能夠還他清白,最高法院第一次發回。」拿出厚厚一疊判決書,面臨幾次的判決,呂介閔被關了四年多,現在發現當時留下的唾液檢體跟呂介閔口腔DNA 不吻合,加上呂介閔測謊可信度達到百分之九十八,因此高等法院判無罪。被關了四年多,現在逆轉變成無罪,呂介閔考慮申請國賠,但最重要的是他要準備找工作,重新出發。
命案 性侵 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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