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圖/Google Map)
結婚了8年,居然想要牽手或親吻自己的老婆都不行!新竹一名張姓男子不滿菲律賓籍張姓妻子,長期不願和他親密接觸,卻要他出錢買房,覺得自己被利用,被當作「工具人」,加上兩人天天吵架,對母親也沒盡到媳婦的責任,因而訴請離婚。
判決書指出,現年約40歲的張男和菲籍張姓女子,在民國97年成婚,不過只要想「牽手或者親吻」就會被妻子罵,並長期拒絕和他共度春宵,而且,張女也不會煮飯給家人吃,更沒有對婆婆盡孝道「害老母親淪落到一人獨居」,張男認為自己被當做「工具人」使用,此外他更進一步指控張女不但讓他在「菲律賓買房」,還得幫助張女在台灣「取得身分證」,在這樣心理不舒服,生理不滿足的情況下憤而提出離婚。
對此,張女在辯論日當天未出庭,僅以英文具狀表示,「每段關係都會有瑕疵,但離婚不是最好的選擇」,她和張男已經互許終生,在得知丈夫提出離婚時「很驚訝」,因為彼此還曾經「承諾不管貧富都會永遠愛著對方」,並強調「自己對丈夫的愛無法用言語表達」。
張男母親證實張男的說法,表示兒子和媳婦間沒有發生親密關係,且兒子都會被拒絕,且她曾勸媳婦要和兒子好好培養感情等。法官認為,人夫證詞與證人所證相符,新竹地院認同男方主張,判准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