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已婚女子與小王往來過密,最終導致婚姻破裂。其丈夫發現兩人長期互動曖昧、甚至一同出遊並留下多張親密合照後,憤而向對方提告,要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於2017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原本家庭生活看似穩定。然而2024年7月間,丈夫在使用家中共用電腦時,意外發現妻子與另一名男子互動頻繁。
進一步查看後,丈夫發現兩人不僅有大量私訊紀錄,還曾多次單獨相約外出,例如一起到桃園機場附近看夜景,甚至共同入住飯店。丈夫也在電腦中找到多張照片,內容顯示兩人互動親密,包括擁抱、親吻以及臉貼臉合影等畫面。部分照片中,女子甚至躺在男子腿上或手臂上,肢體接觸十分親暱,舉止宛如情侶。

除了影像證據外,對話紀錄內容也相當曖昧。男子曾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女子,表示「什麼時候可以再一起抱抱睡,保證睡著」、「愛是需要被填滿的,你現在就是沒有被灌溉」、「如果我有時光機,我回到五個半小時前就可以擁抱你了」等語句,甚至還以「你是我的健達出奇蛋嗎」等帶有調情意味的內容與女子互動。
事件曝光後,夫妻關係迅速惡化,雙方最終於同年7月31日辦理離婚。離婚後,男子認為外男介入婚姻是導致家庭破裂的重要原因,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請求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此,被告男子在庭上否認侵害配偶權。他辯稱女子的婚姻原本就存在問題,兩人只是朋友間互動,對話內容多屬玩笑,認為原告的指控過度解讀。

不過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指出,被告明知女子已婚,仍持續與其單獨外出並傳送帶有親密與性暗示意味的訊息,整體互動已明顯超越一般朋友往來的合理範圍。從客觀角度觀察,確實足以影響婚姻關係並造成配偶權受侵害。法院綜合雙方的身分、經濟能力及侵害程度後,最終判決被告應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