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涉及跨國詐騙洗錢的太子集團,去年遭美方起訴,北檢隨即針對台灣境內遭美方列入制裁名單進行大規模調查,案經司法警察機關歷經140天偵查,執行8 波搜索行動,經查非法洗錢金額高達107億餘元,本案扣押精品、名車、豪宅及金融帳戶等總價值逾55億元,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起訴62名被告 (在押9人)及13家公司,其中陳志求處法定最高刑度。
北檢調查,以陳志為首之太子集團,為將大量犯罪所得投入線上賭博事業,以賺取更多犯罪所得,並將詐騙等犯罪所得透過線上賭博網站入出金管道洗錢,自105年起於我國境內成立天旭、顥玥、尼爾等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團經營非法賭博、洗錢犯罪之用,其中天旭就在台北101內,集團實質掌控在18 個國家所設立之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國內外金融帳戶,利用集團實質掌控之境外公司間,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管道洗錢。

另為使太子集團以虛擬資產形式存在之犯罪所得流入台境內,且可於多國隨時以提領法定貨幣現金之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利用自行開發之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我國境內,購買大量豪宅、超跑名車、精品、藝術品等物,並支應太子集團在我國境內所需支出,日前在警專拍賣的豪車就是其中一部分。

陳志於107年間,欲將太子集團犯罪所得在我國購置豪宅以洗錢,指示旗下8家空殼公司,由台灣太子公司統籌管理,並以台灣太子公司員工或太子集團成員親友擔任人頭,以和平大苑8家公司名義買進豪宅。 再於新加坡成立和平大苑8家公司之8家母公司,以僑外資增資方式將犯罪所得自海外匯入,以購買和平大苑不動產總計18筆(包含房屋11戶,車位53個)。
後續房屋貸款及維護和平大苑房產所需費用,則由集團成員配合太子集團匯入款製作不實租賃合約,充當金融機構進行外匯結匯申報查證使用,以此方式洗錢。
本案扣押財產總價值逾55億元,其中不動產24筆,總價值約39億8048萬餘元。各式名車35輛,總價值約11億182萬餘元。金融帳戶337個,總價值逾4億4721萬餘元。各式現金、名牌包、鞋等動產,5553萬餘元。 而日前法務部執行署也針對扣押物進行拍賣,其中精品部分(名牌包、鞋、雪茄等):金額合計170萬5660元。名車賣出24輛共4億3662萬元,合計4億3832萬5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