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保險理賠,當事人除了蒐集相關事證,其實保險公司需要的資料更仔細,包括車子損傷理賠、肇事者和被害人身體受傷,也是理賠一大重點,如果是高價車輛,光是車損賠償就很龐大,部分保險公司大鬥法使用拖字訣,法界人士建議,車禍保險理賠,最好是速戰速決,尤其對於傷者,更能保障權益。
機車倒在路邊,騎士痛得倒地,身體痛、心也好痛,他撞到一輛千萬麥拉倫跑車,但月薪三萬元騎士對於250萬修繕費,可能要不吃不喝10年,才夠賠。有保險加上騎士要賠錢,車主當然不心疼但撞車騎士,撞車騎士面對百萬賠償,這一大筆龐大負擔,保險公司也很頭痛,也因此有立委提出修法,認為超跑理賠不能無極限,而其實光一般車禍,撞人的、被撞的不只車損,還有人傷。
厚厚一疊,全是車禍保險理賠紙本資料,律師事務所櫃子裡頭,全是這一類訴訟,有的纏訟近兩年,對於車損,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高額理賠,如果理賠金額二到三十萬,被害人可以用刑法,逼迫對方和解。但法界人士提醒,相關車禍賠償和訴訟,最好不要拖太久,能夠和解的、可以當下提出肇事賠償的,都要把握黃金期限;保險公司除了各自掌握保險人車損資料,對於傷者復原情況,隨時觀察緊盯,保險理賠拖太久,最不利的都是當初車禍受傷嚴重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