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去年1月與女性友人到越式養生館按摩,見女方因酒醉趴在按摩床上失去防備,竟趁機對她性侵得逞。女子驚醒後崩潰求救,逃往附近超商聯絡友人並驗傷報警。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男子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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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兩人原為朋友關係,案發當天清晨相約至按摩店消費。受害者因不勝酒力陷入酒醉狀態,男子見她無法抗拒,仍為逞私慾下手。女子察覺異狀後驚醒呼救,,並逃離現場到超商求援,後續在友人陪同下完成驗傷及報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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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訊時,男子坦承犯行。法院認為男子欠缺自制、漠視他人身體自主權,對女子身心造成傷害,考量男子犯後態度',與受害者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以及學歷、職業與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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