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拍肩問有酒嗎?酒促妹怒控性騷 找上立委討15萬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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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促妹認為遭性騷,提出15萬元和解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酒促妹認為遭性騷,提出15萬元和解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北市警局一名教官,去年9月間餐敘時,以手碰觸酒促妹的右邊肩膀,詢問「還有酒嗎?」引起酒促妹不滿,向轄區派出所提出性騷擾申訴,更找上立委調解向教官要求15萬元和解金,而教官認為自己只是要拿酒喝,並非刻意碰觸,更認為對方提出的和解金價碼過高,雙方因此破局;而警方內部調查後,認為依舊構成性騷擾,予以申誡2次處分,並移請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調查裁處,而這名教官目前也已經退休。

據悉,這起性騷爭議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24日,新北市警局數名教官到啤酒屋餐敘,教官見酒喝光了,又見酒促妹背對著他,因此輕點對方右肩並詢問「還有酒嗎?」

未料,酒促妹卻認為教官的行為不禮貌,明明可以開口詢問就好,認為教官是刻意身體接觸,雙方因此爆發口角,其他教官見狀起身調解,但酒促妹卻認為其他教官也只是在袒護同事,因此憤而向轄區派出所提出性騷擾申訴。

這名酒促妹後續更找上立委,要求教官支付15萬元作為和解金,但教官認為自己並非刻意,無端被討高額和解金,雙方最終和解破局。

新北市警局指出,警方依規定受理酒促妹報案後,9月26日將相關卷證資料函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婦幼隊於10月9日召開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委員會,做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移請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調查裁處。

新北市警局針對許員觸碰酒促妹右後上臂部分,就「酒後失態與言行失檢」部分完成調查,核予申誡2次。

新北警也說,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依規嚴正處理,並要求各級幹部以身作則,淨化生活、減少應酬,督導所屬恪遵警察人員風紀要求,以維警譽。

新北市警局外觀,記者游承霖攝影
新北市警局外觀。(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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