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埔寨進行電信詐騙的太子集團,旗下據點包括台灣101大樓內的公司以及北市某豪宅,檢警調聯手偵辦此案,今(5)日檢方針對主嫌王昱棠等4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此外,人資主管辜姓女子移送北檢複訊後也遭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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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太子集團在台詐騙洗錢案,北檢指出,以陳志為首之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美國聯邦檢察官已於114年10月8日對陳志等人提起公訴,且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簡稱OFAC)亦將該集團在我國境內所設之9家公司及3名國人列入制裁名單,均於10月14日對外公告。北檢接獲消息後,於10月15日主動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林彥均、檢察官謝仁豪共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積極偵辦太子集團在台洗錢等相關犯行。

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刑事警察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信義分局、內湖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小港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該集團在台組織高級幹部、成員之住居所及在101大樓內的5家公司等,共47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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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為保全太子集團在台洗錢的不法資產,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名下不動產18筆(含北市和平東路某豪宅11戶、車位48個,依實價登錄價值計38億1421萬餘元)、各式名車26輛(價值4億7758萬餘元)、銀行帳戶60個(餘額2億3587萬餘元),合計扣押物價值高達45億2766萬餘元,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已於10月27日以114年度聲扣字第96號刑事裁定准予扣押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