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女同事!鹹濕對話曝光「昨天最後用力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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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人夫婚內出軌,與同事傳送大量鹹濕訊息,妻子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名人夫婚內出軌,與同事傳送大量鹹濕訊息,妻子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名女子曼曼(化名)指控,她的丈夫阿志(化名)有長達近一年婚外情,對象為丈夫公司同事小美(化名),兩人在LINE聊天中傳送大量曖昧與性暗示訊息,甚至討論親密細節。對此,曼曼憤而提起民事訴訟,最終法院判決阿志須賠償曼曼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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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曼曼與阿志於2016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名女兒,曼曼除了工作外,還承擔家務與照顧孩子,每日煮飯、打掃、安排生活大小事務,從未怠慢。直到2024年,她意外發現阿志與小美的LINE對話紀錄,兩人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間,頻繁傳送親吻、抱抱貼圖,甚至討論性愛細節,證據顯示阿志已經在婚姻期間與小美有過不正當關係。

阿志還辯稱自己的行為並非出於惡意,而是因長期承受曼曼的言語壓迫與經濟壓力所迫,才一時迷失出軌同事,且與小美的關係短暫,沒有共同生活,請求法官酌情減輕賠償。然而,法官認為,婚姻的核心在於誠實與互相扶持,阿志身為配偶卻與他人發生親密行為,已明顯侵害曼曼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查對話紀錄,其中不乏許多鹹濕內容,阿志傳訊息問「想要了嗎?」小美回「其實看到你會耶,需要忍耐」,小美更嬌喊「昨天你最後用力愛我,是告別?」「你留了一個印記給我對不對」,阿志也說出「不戴比較舒服」等大尺度字句,足以證明關係超越普通同事間的互動。

曼曼向阿志提告並請求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法官指出,這種行為已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對曼曼造成精神上重大損害,依民法相關規定,可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及侵權情節,法官最後判決阿志須支付曼曼精神慰撫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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