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認定余文正有蓄意衝撞意圖 警依殺人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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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彙整卷證後依殺人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但因余文正已過世,因此後續也將做出不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警方彙整卷證後依殺人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但因余文正已過世,因此後續也將做出不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峽上(5)月19日下午發生重大交通車禍事故,78歲老翁余文正駕車行經北大國小旁的國成街時,接連撞上1部單車、3部機車以及放學學童,造成3死11輕重傷憾事,而余文正本人也在經過10餘天搶救後宣告不治;三峽分局比照重大刑案偵辦,認定余文正有蓄意衝撞意圖,今天(4日)彙整卷證,依照殺人罪、重傷害、傷害、毀損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然而因余文正已經過世,檢察官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規定「若被告在偵查階段死亡,檢察官就該名被告應為不起訴處分」,預期不久後予以余翁處分不起訴。

三峽分局指出,案發後新北市警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比照重大刑案積極偵辦,期間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進行現場勘察採證、測繪及勘察肇事車輛等偵查作為,歷經多次專案會議,調查相關客觀事證後,今天(4日)彙整卷證,認為余文正衝撞學童、並無煞車痕跡,認定有蓄意衝撞意圖,因此依殺人罪、重傷害、傷害、毀損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處。

然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規定「若被告在偵查階段死亡,檢察官就該名被告應為不起訴處分」,新北地檢署預計不久之後,也會予以余姓老翁處分不起訴。

三峽分局也指出,本次重大車禍造成的傷亡,警方表達最深沉的哀痛與遺憾,後續將協同市府團隊全力協助被害人及家屬相關事宜。
 

三峽重大車禍 余文正 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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