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造成吳姓員工尋短身亡,以及有圖利嫌疑,遭拔官送辦。新北地檢調查後,今(2日)認定謝宜容涉犯洩密、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依法起訴,但因謝宜容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另霸凌案,檢方認定與公務員輕生並無相當因果關係,給予不起訴處分。
據悉,謝宜容等人辦理勞動部新北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給予林姓廠商差別待遇,讓林姓廠商投標時邀約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讓他所屬的公司得標,再替謝宜容「量身打造」屬於她個人偏好風格的辦公空間;謝宜容更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的私人公關送禮用。
檢方認定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自去年12月遭羈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