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想買房買車開店 推16歲女友為他賣身1165次

渣男想買房買車開店 推16歲女友為他賣身1165次
▲(圖/Google map)

男女交往本來就是互相包容、幫助,但是卻有一位無恥男友,就是看準未成年女友能為了他付出一切,在女友自願下海從事性交易之下,男友竟然「幫忙」找應召站給女友,讓女友接客次數高達1165次,不法獲利高達130萬元,最後錢不但全被沒收精光,更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刑3年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剛退伍的高男和16歲的女友同居,可是高男卻無力支付房租和兩人的生活費,而陷在愛情泥沼的少女,為了讓高男如願買房子、買車、開店,居然自願下海接客,只要高男願意秉持著「眼不見為淨」的態度,忍耐個1、2年就可以達成他的願望。

俗話常說「有錢能使鬼推磨」,身為少女男友的高男,不但沒有發揮男子漢該有的胸膛和氣度,竟然還幫少女搜尋有「人力需求」的應召站,更不要臉地代替少女和應召站簽訂契約,談妥「應召站提出的要求與訓練,少女和高男須盡力配合,排定工作之前一晚,少女需留宿工作地,應召站必須為少女與高男『爭取最大利益』,不得對少女動粗。」

在少女和應召站簽訂契約後,從2013年底到2014年12月這為期1年的時間裡,少女分別在彰化縣市接客1017次、新竹市46次、桃園市102次,總計1165次並賺了260多萬元,但是這些錢都被拿來支付和高男同居的生活費,所以高男的不法獲利以少女所得的一半計算,就高達了130多萬元。

對此,台中高分院認為,高男的行為極其可惡,儘管少女有告知月經來不能接客,高男還說「要不要撐一下,下個月沒錢就好笑了」,但礙於高男有精神疾病,法官從輕判處3年半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可以每天1000元易服勞役,但性交易所得將全額沒收,可上訴。
男友 少女 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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