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東區,有3名朋友相約酒店喝酒,黃湯下肚後,卻突然拿出槍枝揮舞把玩,甚至朝大門瞄準,當場被帶回警局。儘管他們供稱槍枝沒有彈匣,只有空包彈,以為是假的,但經過調查,不僅擊發功能正常,更具有殺傷力,最後被法官認定涉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
拿著槍枝揮舞,被警方喝斥,他一臉茫然,但仍高舉雙手配合。員警vs.持槍男子vs.攜槍男子:「往地上放。(我的啦,空的啦。)『給我,拿來啦』。」
就怕槍被沒收,另一人還想把槍拿回去,結果通通一起被帶進警局。地點就在台北東區,早上6點,天都還沒亮,他們卻大喇喇地在街頭亮槍,甚至朝1樓大門瞄準,被警方當場帶回。
原來當天3名朋友相約酒店喝酒,林姓男子卻在李姓友人車上發現這把槍。因為沒有彈匣,只有空包彈,他以為是假的,也不知道具有殺傷力,才拿下車跟朱姓男子一起玩。而朱姓男子則說,當天喝到斷片,已經忘記為什麼要拿槍出來。但這說法檢警法官無法接受。
經過調查,這把是非制式手槍,由「金屬槍管」製成,擊發功能正常,更具有殺傷力。他們卻在街頭把玩揮舞。法官最後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和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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