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接獲蕭姓民眾陳情指出,近日接連接獲一名受刑人從苗栗看守所寄出的勒索信件,向他索要會客菜,更要求他每月固定匯款,林國春今天(26日)召開記者會,質疑監獄獄政是否出現重大風紀問題,呼籲相關單位應該檢討。
林國春今天(2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蕭姓陳情人曾向這名受刑人買酒,但並不知情這些酒是受刑人偷來的贓物,卻沒想到,這名受刑人竟從看守所內寄出勒索信,要求他送會客菜,每個月匯款數萬元,甚至稱倘若配合,就會替他保密購買贓物的事情,蕭姓陳情人認為自己根本就不知情,且對方明明就在監獄中,為何還能祭出勒索信,甚至祭出多封,讓他心生畏懼。
林國春強調,根據《監獄行刑法》這類事件不應該發生,卻為何能多次從苗栗看守所寄出,令他感到不可置信,此外,信件還書寫「你不要說我有寄信給你,千萬不要」代表受刑人很清楚書寫內容就是違法,認為這樣的事件非同小可,質疑監獄獄政是否出現重大風紀問題,呼籲相關單位應該檢討。
出席記者會的律師柯晨晧說,聽到這樣的事也嚇了一大跳,根據《監獄行刑法》相關規定,受刑人寄發的書信,監獄人員得開拆或以其他適當方式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品,「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意圖加害或騷擾他人之虞」,監所管理員有權開拆並閱覽,此外,若有「教唆、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規」,監所應敘明理由退還受刑人保管或要求修改後再行寄發,如拒絕修改,監獄得逕予刪除後寄發。
柯晨晧也說,倘若本件受刑人在信件中所說的屬實,不就等於公然串供;倘若不實,則已達到恐嚇他人的程度,這種違法信件到底是怎麼從監所發出?
對此,苗栗看守所接受《EBC東森新聞網》電訪時,則表示,本案屬全國性事件,統一交由矯正署回覆;至於矯正署則仍在研擬回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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