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拉中風婦到樹林逞慾 性侵累犯辯「她自願的」下場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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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一名行動不便的中風婦人,遭同村男子強拉至樹林性侵。(示意圖/Photo-AC)
台東一名行動不便的中風婦人,遭同村男子強拉至樹林性侵。(示意圖/Photo-AC)

台東縣男子阿郎(化名)去年見同村婦人小蓮(化名)獨自在外飲酒,竟不顧小蓮意願,強拉因中風左手萎縮、右手骨折行動不便的小蓮上車,再把人載到樹林性侵得逞。法官考量阿郎曾犯性侵案,卻又對行動不便的小蓮伸狼爪,重判阿郎9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蓮去年9月間某日下午在村子一間檳榔攤外獨自飲酒,阿郎開車抵達並下車後,從小蓮後方強推她上車,接著把人載到樹林外,再強拉下車、拖到樹林內性侵得逞。檳榔攤員工見小蓮被強推上車,立刻打電話聯繫小蓮女兒。

小蓮女兒指控,一行人找到阿郎要求見人時,阿郎還否認有帶走媽媽,直到他們威脅報警,才神色慌張的帶他們到產業道路,卻又一直亂繞還趁隙離開。她與朋友自行搜尋15分鐘後,終於見到媽媽從樹林裡走出來,但媽媽神色有異又衣衫不整,嚇得她帶媽媽去驗傷。

小蓮女兒透露,媽媽起初怕丟臉不願驗傷、報警,直到她不斷開導才願意提告。阿郎則辯稱,當天有先騎機車到檳榔攤與小蓮聊天,之後擔心被看出酒駕而改開車,並強調小蓮是自願上車、發生性關係。辯護人更稱,如果小蓮把身體放軟,阿郎就沒辦法強拉她,主張小蓮是自願上車。

但法官審酌小蓮、員工、女兒證詞,以及驗傷報告、身心障礙等證據,以及阿郎坦承兩人非親密或男友朋友關係,認定阿郎明知小蓮身體障礙仍強行性侵,且事後不顧其安危,獨留小蓮在偏僻地點,並持續否認犯行,未有悔意或進行賠償;加上阿郎曾因性侵遭判6年4個月,法官最終依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9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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