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務員辦公室輕生 目擊者還原送醫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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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吳姓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圖/CTWANT)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吳姓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圖/CTWANT)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生前疑似長期遭北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最終選擇輕生。吳員4日上午7時許於辦公室內被發現,而後續相關送醫過程也眾說紛紜。對此,《中時新聞網》就訪談了幾位現場目擊者,確認吳員當時被發現後,四肢已呈現出現屍僵,率先抵達的救護人員也確認為明顯死亡。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一名目擊者表示,吳姓公務員是在辦公室內自戕,當時看到吳員時,已經被放置在地板上,當時吳員身體已經沒有溫度,四肢也呈現初步屍僵反應,辦公室其他職員隨即聯繫家屬,最後在雙方都堅持送醫的情況下,現場救護人員立刻進行CPR心肺復甦,並將吳員抬上坐式擔架,從電梯運下、送往醫院。

另一位目擊者則說,事發當天,第一時間看到現場,吳員同事由於急於救援,現場已有被短暫的移動,當時吳員確實已經呈現死亡狀態,但家屬仍希望能有奇蹟出現,因此救護人員才會配合家屬協助送醫。

報導指出,吳員被送達醫院後,醫院急診室的醫生當場就判定吳員已經明顯死亡,現場也放棄急救。昨(22)日新北市消防局卻罕見下令,未來救護車上要放置掩蓋遺體的白布,然而過去蓋白布都是轄區警方的工作,現在要求救護車上必須放置,懷疑是否受到勞動部職員送醫事件影響。

新北市消防局也在昨日說明,救援人員執行程序全依相關SOP流程、專業判斷,且透過北分署員工詢問吳員家屬,確認立場為堅持送醫,消防員才用椅式擔架運送,以加速進入電梯狹小空間後送,另由於救護車上沒配置覆屍白布,救護處置全程均依相關規定執行。

新北市消防局澄清,因屍僵尚不完全符合「明顯死亡」定義,且家屬不在場,事後易引發爭議,消防局依照處理相關送醫流程,仙逝聯繫家屬,才進一步將患者急救送醫;針對類似救護案,原則上都會急救、送醫,除非家屬到場,經評估願意放棄急救。

•以上言論由 CTWANT 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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