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遊玩要注意安全!彰化縣芳苑鄉昨(9)日發生了一起溺水案件,一名56歲的蔡姓婦人與丈夫前往看海,沒想到蔡女拍照時遭漲潮海浪捲走,搜救隊員今日找到她,發現已經明顯死亡。
這起事件發生在彰化縣芳苑鄉,9日下午3點多,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中部分署表示,第三岸巡隊王功安檢所人員於岸際實施水域遊憩宣導時,發現1名女性民眾落海,同時通報空中勤務總隊派遣空勤直升機、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芳苑分隊及彰化縣救難協會等單位共同派員搜救。
不過,入夜時仍未尋獲婦人,考量人員安全暫停搜救工作,於今日上午約7時許,各單位再度投入人力、機載具進行救援,約9時許本隊搜索人員以125倍攝影機,在距岸約700公尺處發現疑似婦人,救援人員趕赴現場發現該名婦人已無生命跡象,後續經家屬確認身分後,交由禮儀社處理後續事宜。
據了解,蔡女設籍在鹿港,平時住在南部,和丈夫到彰化芳苑燈塔遊玩,她跟丈夫說要去拍照,便獨自一人跑到採蚵區拍照時,未料遇漲潮被海浪捲走,與丈夫從此天人永隔。
第三岸巡隊強調,若民眾於岸際及港區發現有危難、救生或救難等案件,請立即撥打118免費服務專線請求協助,海巡人員將於第一時間投入救援,另提醒民眾於海邊活動應注意安全,避免靠近海浪以防意外發生。
溺水意外事件頻傳,民眾要特別注意水上活動的安全,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的資料指出,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大聲呼叫請求支援,並打118、119向海巡單位或消防單位求援,切勿自行冒然下水施救;並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繩、救生圈等具有浮力之物品,作為岸上施救的救生器材,切記5步原則,保障自己安全。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119、118、110、112
3.伸-利用延伸物
4.拋-拋送漂浮物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
1.要合法: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要小心: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3.要注意: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4.要暖身: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5.要冷靜: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6.不跳水: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7.不疲憊: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長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不落單: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10.不嬉鬧: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