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林姓麻醉科醫師,負責某位女患者的腸胃鏡等檢查,怎料林男竟趁對方躺在病床上,麻醉藥效未退而不能抗拒之際,以手觸碰女患者私處,遭發現後被告上法院。
據判決書,女患者晶晶(化名)主張,有天她去醫院進行無痛腸胃鏡後,在恢復室被一個「奇怪的感覺」嚇醒,不僅有性反應且私處還出現疼痛感,這讓她感到莫名害怕、不知所措,她試著張開眼鏡,發現一名穿著長袍的男醫師站在簾子外,隨後護理師來調整床的幅度,又看到男醫師從她面前走過,但因麻醉關係,當下無法跟家人及護理師說明剛剛發生的事。
晶晶表示,她不甘願在一個不知且不能的情況下,被一個不知道的人性侵害,於是她打給醫院服務中心,當時院方是由劉女接電話,她便向劉女訴說自己私處被碰觸,並指出在恢復室的男醫師特徵,包含頭髮少、戴眼鏡、約50至60歲、身高約178公分。
晶晶坦言,當時她在恢復室不能移動四肢,頭非常暈、想吐、四肢發軟,由家人陪同到更衣室換衣服後,她又在休息區坐了一陣子才返家,她雖然醒了,但腦袋有點卡住,只能機械式地回答護理師的提問,當下沒辦法呼救或做出反應。
針對指控,林男否認犯行,但法院綜合考量多方證據,包括病患的陳述、醫院內部調查紀錄、相關人員的證詞等,認定林男的行為已構成犯罪。
法院認為,林男身為醫護人員,卻利用職務之便,趁病患意識不清時做出不法行為,嚴重侵害了病患的身體自主權,且事後毫無悔意,最終依犯乘機猥褻罪,處林男1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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