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照前練駕車!女大生意外撞路燈 媽頂罪遭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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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3段發生一起自小客車撞上路燈桿的事故。(圖/警方提供)
台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3段發生一起自小客車撞上路燈桿的事故。(圖/警方提供)

驚悚車禍!8月底,台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3段發生一起自撞事故。一名女大生因在考照前希望加強駕駛練習,於是和爸媽一同駕車出行,途中不幸撞上路燈桿。事後,女大生和爸爸被送往醫院,媽媽則留在現場做筆錄,並試圖替女兒頂罪,卻最終被警方識破。

據悉,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當日接獲報案,稱北屯區旱溪西路3段發生一起藍色自小客車的自撞車禍。警方迅速趕往現場處理,發現小客車的車頭嚴重毀損,並冒出不少白煙。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該輛小客車在準備右轉時,不慎撞上對向的路燈桿,隨後車輛又不斷後退,最終橫停在道路中央。

當警方替約50歲的陳姓婦人做車禍筆錄時,她聲稱是她駕駛該車,並表示她的丈夫和女兒因受傷已先行就醫。然而,在這段期間,陳姓婦人始終面露緊張神情,引起警方的懷疑。經盤問後,警方表示若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有頂罪的情況,將依法查辦偽造文書罪。

陳姓婦人為了不讓女兒因無照駕駛受罰,而出面頂罪。(圖/警方提供)

這時,陳姓婦人才逐一說明車禍的真相,警方也才得知駕駛並非她,而是她的女兒。原來,女兒為了在考照前多加練習,才想要陪同駕車出行,卻不幸發生了意外。最後,警方在了解所有事故詳情後,派員前往醫院對陳姓女兒進行酒測,結果顯示並無酒精反應。因此,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無照駕駛開罰單,罰鍰範圍為6000元至24000元。

對此,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也提醒,在處理車禍案件時,警方有時會遇到冒名頂替事故當事人的情況。這種行為不論是為了詐取保險金,還是掩護家人或朋友,都可能涉及刑法中的冒名頂替罪,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此外,第五分局也呼籲,若民眾希望無照練習駕駛,應前往合法的練習場地,或根據規定申請學習駕照,切勿私自駕駛上路,以免違反交通法規或造成意外事故,進而造成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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