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名死囚中,有3名因曾被認定有心智缺陷,修法前不得槍決。大法官指出,不只犯案當下,連審判中出現精神異常者也難以判死刑。外界質疑,精神疾病是否會成為逃避死刑的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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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店全面燃燒,一夕之間帶走5人性命,兇手正是死刑犯林旺仁(2004年6月16日):「我絕對不是故意的,我是想要警告2樓的人。」
這起縱火事件造成5死8傷,法官認為林旺仁泯滅天良,於2011年判處死刑並定讞。不過,至今尚未執行。與此同樣的情況還有槍殺朋友的沈岐武,以及驚世媳婦林于如。在37名死囚中,有3名因為曾被認定有心智缺陷,最有機會逃避死刑。
精神科醫師沈政男:「(鑑定)犯行當下他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背後是否受到疾病或症狀的影響,而不是單純鑑定他是否知道自己去買刀殺人。」
精神科醫師楊聰才則提到,評估需從生理、心理、環境等多方面考量,例如進行腦部檢查、心理測驗,並對家族、朋友進行訪談,最後由團隊討論出結果並撰寫鑑定報告。
據了解,重刑犯的精神鑑定過程中,還有司法人員陪同,檢查項目繁雜。一般的精神鑑定費用約為6千元,但對於死刑犯的鑑定費用從萬元起跳,甚至高達數十萬元,這樣的謹慎是因為其結果可能成為無罪釋放的依據。
精神科醫師楊聰才強調,精神疾病患者是否能被教化並不一定,有些病況非常嚴重,包括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效果都不佳的情況下,這些患者可能需要進入長期監護機構。
根據現行規定,若嫌犯在有精神障礙的情況下,則不得被判死刑。而且,這一規定不僅限於犯案當時,即使在監獄中因為精神問題而導致的情況,同樣也不能被判死。這引發外界質疑,是否這樣的規定變相幫助嫌犯逃避死刑。人們擔心,若判死的門檻過高,實際上將使死刑的執行變得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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