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察為了送禮,知法犯法,竟然違規!台中市一分局的員警在執行維安勤務時,被民眾拍下公務車停在路邊,佔用了半個車道,導致駕駛想過就需要逆向跨雙黃線超車。向警方求證後,他們表示當天因為需要裝卸貨所以臨停在黃線上,停放時間也未滿3分鐘,所以並沒有違規。
一群人站在車旁,準備要從餐廳離去,還有人手上大包小包提著兩袋禮品,駕駛想要離去,也只能等一行人走進內側,再跨雙黃線繞車而行。仔細一看,這台車不是一般的小客車,而是市警局的公務車,車身龐大佔了半個車道,地上也沒有劃設停車格。民眾看到後拍下PO網發文,質疑警車就可以違規嗎?
附近民眾:「沒辦法接受,會覺得警方是我們的,守規矩的人很重要,所以會覺得如果他都這樣做了,為什麼可以抓我們民眾的違規。這裡其實路沒有很大,這樣會有點造成有車子來的話會難行駛。如果要民眾跨越雙黃線的話,我覺得本來就是違規的。如果要這樣跨雙黃線覺得滿不好的,要看他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做這樣的行為。如果是一般那種執行公務的話,我相信大家都會體諒的。」
向警方求證過後,13號下午1點47分時,一分局的員警到台中市西區五權西四街附近的餐廳,執行外賓安全維護勤務時,在路邊裝卸貨物,才會有臨停的狀況發生,而維安人員將貨品放上車後,也馬上離去。
交通組巡官熊天心:「禁止停車處是指可臨時停車,但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須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可立即行駛之狀態。」
回到現場,其實警車停在黃線上,禁停時間是早上7點到晚上8點,可以臨時停車。由於值勤人員裝卸貨,沒超過三分鐘符合規定,但民眾等不了3分鐘,逆向超車,PO網反而自曝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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