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台」的興起為不少人的生活增添了便利性,不過,先前Foodpanda的總公司「富胖達公司」因不滿台南市政府依《臺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中,需為外送員保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處6萬元罰鍰,故對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起了行政訴訟,如今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回顧這起事件,台南市政府先前指控富胖達公司,未依「外送平台自治條例」規定為所屬外送員提供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於去年5月時處以6萬元罰鍰,富胖達公司因不滿此結果,隨後便提起訴願,但訴願遭駁回,今年又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台南市政府原先的處分。
富胖達公司主張,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僅汽機車所有人才需負擔投保義務,而外送平台業者並非汽機車所有人,且外送員可同時與數個外送平台合作,可能產生投保義務人衝突的情形。
台南市政府則主張,《外送平台自治條例》目的是在於保障外送員的安全及財產,且《外送平台自治條例》已經經過行政院核定,具有法律效力。
經法院判斷後,法院認為,強制責任保險並不屬於地方自治事項,應該由中央立法事項進行規範,而「外送平台自治條例」中第5條中,外送平台業者對於外送員的保險責任與中央法律相互牴觸,違反了《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應不予適用。最後,法院裁定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的處分不合法,應撤銷該處分及訴願決定,並要求台南市政府承擔相關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