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 集團營運董事總經理余偉騰針對近期各界對 Grab 擬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案的討論,發表以下聲明:
自宣布擬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以來,Grab 持續深入了解台灣、傾聽社會各界的聲音,並採取具體行動支持在地社群。
foodpanda 母公司已做出退出台灣市場的企業決策。我們認為,主管機關目前面對的問題,是台灣最終會只有一個平台,還是有兩個能互相有效競爭的平台。

我們深知這項決定攸關許多台灣民眾的生活,包括透過數位平台經營事業的商家、仰賴每一筆訂單維持生計的外送合作夥伴,以及日常生活中仰賴外送服務的消費者。
因此,我們沒有等待交易獲准後才展現承諾。在等待審查結果、尚未正式進入台灣市場之際,我們已經開始採取行動,為在地社群帶來具體成果。
對外送合作夥伴而言,Grab 已提出具體承諾,透過順利銜接計畫及收入保障來維護外送合作夥伴的生計,並將持續溝通外送合作夥伴所關切的議題。
對商家而言,我們已透過 GrabAtlas 商家海外拓展計畫協助 5 個台灣品牌拓展東南亞市場,其中包括一個採用 100% 台灣鮮奶與水果的品牌,也藉此合作進一步支持台灣農業。我們也將為中小企業提供 AI 工具。
我們理解,任何一家準備進入台灣市場的國際企業,都會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與檢視。正因如此,過去幾個月來,我們持續與不同利害關係人交流,傾聽不同觀點,並盡力回應有關市場競爭、外送合作夥伴權益、商家發展、資料安全及公司治理等問題。

然而,儘管我們已多次說明立場,刻意散布的不實資訊仍持續流傳。因此,我們希望再次重申有關 Grab 公司架構、獨立治理與資料安全的根本事實:
1. Grab 是台灣市場的新進業者,能為台灣帶來有意義的競爭與新的能力
Grab 進入台灣的方式,與既有市場業者之間合併成單一主導平台的交易有本質上的不同。Grab 對台灣而言是一個全新且獨立的營運業者;若本交易獲准,市場將有兩個具實力的平台積極爭取使用者。Grab 將帶來長期有效競爭所需的規模、科技與投資能力。Grab 的業務遍及東南亞,並已建立 AI、地圖、物流、支付及商家解決方案等能力。我們希望將這些能力帶到台灣,推動服務創新,為消費者及外送合作夥伴創造更多選擇,協助商家加速數位轉型,並為台灣企業串聯東南亞市場的成長機會。
2. Grab 是一家總部位於新加坡、獨立營運的上市公司
所有決策均由 Grab 的管理團隊做出,相關資訊也依規定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開申報。Grab 與 Uber 是兩家各自獨立營運的公司。Uber 所持有約少於 4% 的非控制性表決權股份,源自 Uber 於 2018 年將其東南亞業務出售予 Grab,並不賦予 Uber 對 Grab 管理或業務決策的控制權。Uber 的代表也已於今年 7 月退出 Grab 董事會。若有機會進入台灣市場,Grab 將憑藉自身實力在市場中競爭。我們將如同過去在東南亞市場一樣,透過自身的科技、服務與投資,贏得消費者、外送合作夥伴與商家的信任與支持。
3. Grab 的機構股東來自全球各地,其中大部分股份由位於美國、日本、英國及新加坡的機構基金持有。
據我們掌握的股東資訊,滴滴全球(DiDi Global)於 2017 年與 SoftBank 一同投資 Grab,截至 2026 年 6 月,其持股比例低於 0.25%,所代表的表決權低於 0.1%。除滴滴之外,註冊地位於中國、或在中國(包括香港)設有區域分支機構的機構投資人,合計持股比例低於 2.8%,所代表的表決權低於 0.8%。如同許多在全球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Grab 擁有多元且全球化的股東結構,機構投資人來自不同國家與地區。股東持股並不等同於對公司的控制權;公司治理與決策權才是判斷企業獨立性的關鍵。在 Grab 的雙重股權架構下,我們的執行長、新加坡公民陳炳耀(Anthony Tan)持有超過 70% 的表決權。
4. 資料安全不容妥協,Grab 將遵循台灣法規。
我們將透過明確且嚴謹的防護措施,保護台灣使用者的資料。所有台灣資料都將儲存於台灣及新加坡,並採取嚴格的存取權限管理及稽核追蹤機制。台灣資料都不會在任何情況下儲存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我們將成立台灣專屬的科技治理委員會,以確保遵循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所有適用的台灣法律規範。
5. Grab 已委託位於台灣的獨立專家檢視相關作法是否符合法規要求,並強化問責機制。
Amazon Web Services(AWS)的 Security Assurance Services(SAS)作為合格安全評估公司(Qualified Security Assessor Company, QSAC),已依據 SOC 2 框架及選定的 ISO 27001 控制措施,針對 Grab 規劃中的台灣架構及其選定的部分安全控制措施進行差距評估。依據此次評估範圍,SAS 未發現受檢視的安全控制措施存在設計缺口。
6. 任何聲稱台灣使用者資料或地圖資料可透過與華為的地圖合作關係被存取的說法,均屬不實。
自台灣營運第一天起,我們將使用 Grab 自有的專屬地圖。Grab 與華為花瓣地圖的合作嚴格限定於 8 個東南亞市場,且不涉及任何使用者資料。台灣並不在此合作範圍內;依據合約及技術架構,華為不可能透過與 Grab 的合作關係存取任何台灣地圖資料。任何台灣資料都不會與中國的地圖服務供應商或位於中國的合作夥伴(包括華為)共享。

我們充分信任台灣主管機關將進行嚴謹、以事實為基礎且客觀的審查。在審查結果公布之前,Grab 將持續以具體行動建立信任,並且積極與各界合作,為台灣外送產業的發展做出貢獻。若有機會進入台灣市場,我們將持續投入在地社會真正重要的事:健全的市場競爭、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推動科技進步,以及為外送合作夥伴與商家創造更多收入機會。我們相信台灣的潛力,也準備好長期投入,與台灣數位經濟與未來成長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