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去年駕駛BMW轎車在中山高彰化段故意急煞,導致辛女駕駛的小客車翻車,辛女5歲的兒子不幸重傷後身亡。今(23)日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張男被判刑3年2月;辛女因未使用兒童安全椅也被判刑1年,緩刑2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去年2月辛女駕駛小客車載著5歲兒子、2歲女兒及1名友人返回高雄。在行經中山高彰化段時,辛女在超車張男租賃的BMW後,張男不滿,隨即閃燈及鳴喇叭,並以時速140公里從內線車道切入辛女所在的中線車道,突然急煞。
辛女為避免碰撞也進行緊急煞車,但由於車速過快,車輛失控翻滾至少10圈,5歲男童被拋出車外,送醫後傷重不治。
張男在此次事故後被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雖然張男承認了故意煞車的行為,但辯稱未看到辛女翻車,且事故發生時路段全黑。法院查閱監視器畫面後認為張男的說法不可信,加上他未報警或呼叫救護車,也未停車提供必要的救援,直接離開現場,因此以過失致死和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
至於辛女,法院認為她讓年幼的男童坐在副駕駛座,且僅用安全帶繞過男童腰部而非正確固定,並且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屬於過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判處辛女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辛女受訪表示,「至少法官有還給家屬公道,確定這個人就是有犯錯,但還是覺得刑期太輕,檢察官是起訴5年多,這樣惡劣的行徑,而且是很蓄意的行為,並不是意外,而我卻要永遠失去我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