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名2歲謝姓男童被虐待安置結束後, 未料返家第1日又被32歲陳姓父親施暴,期間不僅持水管插肛灌水,甚至徒手抓生殖器長達3個月,最終導致男童腹部鈍傷身亡,43歲謝姓生母面對丈夫惡行竟縱容,後續台南地院依法判謝母2年徒刑,可上訴,針對陳男的部分則另案審理。
判決書指出,謝童疑遭虐待,2022年4月26日被安置在台南家防中心,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返家後,與未登記結婚的謝母與陳父及4歲姊姊共同住在飯店,未料竟是夢魘的開始,謝童仍繼續被陳父家暴,期間以綿繩綑綁手腕、蓮蓬頭水管插肛灌水,徒手捏生殖器、手掌重擊後腦勺、橡皮筋彈射身體、熱熔膠條打手腳、窗外懸空等,陳男犯下諸多惡行長達3個月。
直到2023年10月18日謝女外出工作時,陳男竟重擊謝童腹部,導致謝童肝臟損傷及胃破裂,流出約500毫升胃內容物至腹腔內,造成敗血性休克,謝女與陳男於當日晚間8時許驚覺小孩無動靜,趕緊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醫生檢查時發現謝童傷勢,家屬卻指稱是在浴室滑倒至浴缸溺斃,但基於謝童全身佈滿新舊傷痕及瘀青,隨後醫生向警方通報此事才曝光,後續2人遭法院裁定羈押。
檢方表示,謝女和陳男不斷找理由推遲社工探訪謝童,依規定社工原先每月需家訪2次,但謝童死前3個月僅家訪2次,導致來不及挽救其性命,陳男犯行期間謝女竟旁觀縱容並未阻止,事後檢方依法起訴謝女,陳男則由檢方另案提起公訴審理。
法院審理,謝女為人母親應盡保護義務,但她卻未積極帶謝童到院就醫或讓社工家訪,導致謝童受虐致死,法官考量她起初否認犯行,但偵查審理時坦承並供述陳男暴行,藉此幫助案情明朗,可見她有彌補悔悟之意,法官隨後將謝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