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劉小姐,7號下午來西區一間印度餐廳吃飯,中途上廁所離席三分鐘,回來繼續吃,卻收到手機APP 4筆刷卡紀錄通知,刷了百貨公司商品和坐計程車費用,高達近20萬,趕快報警。隔天劉小姐被通知,有人在高鐵女廁撿到她的錢包,到場領回發現,被盜刷的兩張卡不見了,還多了2張「陌生信用卡」,讓她直呼是不是有更多人受害。
劉小姐週末假日來餐廳吃飯,坐長椅,把包包放在背後,途中去上廁所,才離開3分鐘,沒想到錢包就被偷了。
遭竊受害人劉小姐:「錢包整個不見了,手機有收到很多刷卡的通知,但是那個期間我都沒有刷卡,我就趕快聯絡銀行掛失啊。」
劉小姐說,7號下午一點在台中西區的印度料理餐廳吃飯,吃完2點直接前往星巴克喝咖啡,就在此時,APP開始陸續跳通知,信用卡1點14分在百貨公司刷了76750元,過了7分鐘又刷了112200元,接著又一筆5450元,到了3點48分,又一筆坐計程車費用305元,一翻包包才驚覺錢包被偷了。
遭竊受害人劉小姐:「他盜刷很多筆,但盜刷期間我還在這裡(餐廳)吃飯,可能我也坐靠牆邊,(監視器)沒有拍得很清楚。」
吃個飯劉小姐的錢包被偷,兩張信用卡三小時內被盜刷了四筆,總共19萬4705元。
東森新聞記者:「劉小姐的錢包,最後在高鐵的女廁被找到,而她打開錢包的時候,發現裡頭的兩張信用卡,已經不是她的了。」
遭竊受害人劉小姐:「皮包是後來隔天銀行打電話通知,在高鐵站有人撿到送去失物招領,感覺就是很流暢,可常常有這樣的手法。」
劉小姐嚇壞,怎麼錢包不是自己的信用卡,而是別人的,懷疑不只一個人受害,趕快報警。
台中市公益派出所副所長陳孟伯:「並協助民眾向銀行申請止付,盜刷地點是在百貨,本分局已派員至百貨公司調閱監視器,循線釐清。」
警方說,鎖定40歲的女性嫌犯,通知到案說明。只是錢包被偷被盜刷,領回錢包,不但自己的卡沒回來,還多了別人的卡,劉小姐認為嫌犯肯定是偷竊慣犯,也有可能再犯,只希望趕快抓到人,不要再有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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