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莊姓導演由於工作原因,與擔任鋼琴老師的郭姓妻子分居兩地,沒想到郭姓妻子於去年9月,發現老公外遇兩名女子,且其中一人高調將兩人的不雅影片發布在推特及約炮網站上,近日台南地方法院也對此案做出判決。
判決書指出,莊妻在2023年9月開始注意到丈夫行蹤異常,某日莊男返家後,也坦白自己愛上大他9歲的單親媽媽,且已搬離家中與對方同居在屏東,兩人在外也不避諱親密互動,這也讓莊妻難以接受,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莊男不僅與該名單親媽媽有染,還與另一名女子發生性關係,並拍攝了許多不雅的照片、影片,且更令人震驚的是,該名女子還將這些不雅照發布在推特和約炮網站上,這也讓莊妻憤而提告,對三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台南地院開庭後,莊男辯稱自己因工作與妻子分居兩地,婚後不久便發現妻子疑似出軌,當時就曾質問對方,妻子也坦承自己曾與外人發生關係,並保證不會再犯。但隨後莊男又從她的對話記錄中看到,妻子與數名男子曖昧和出軌的內容,像是「他感覺就不是要自己打開心,而是要撥弄我」、「我騎妳的話妳手得撐著一定能長更多肌肉的」、「可惜不能和妳約個午砲」、「你老公絕對不會知道」等。
莊男表示此事讓他身心受創,患上恐慌症,原打算離婚,但妻子向婆婆求情,並從台北搬到台南與他同居,試圖挽回婚姻,但自己未感受到妻子的改變,兩人感情自此破裂。莊男指出夫妻兩人在價值觀、財務、家事、甚至親密關係上均出現重大衝突,妻子拒絕與自己同床,甚至分房居住。自己向妻子求歡時,均遭原告拒絕,兩人從108年起即未發生性行為,彼此已無互信互愛基礎,當時自己曾多次向老婆提議結束婚姻關係,均遭被告冷漠以對。
不過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莊男自2023年9月搬離家中,與單親媽媽同居,且有超越一般朋友的親密行為;另外莊男與另一名女子發生性關係,並將不雅影片上傳公開網站供他人瀏覽,認定兩人侵害莊妻的配偶身分法益,至於莊男以妻子曾出軌為由,意圖合理化自己外遇的行為,不應與本案混為一談,判決莊男與兩名外遇對象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及2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