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民眾控訴,一名老翁時常做出怪異行為,像是白天跟晚上會躺在鄰居家門口爬行,或是一大早拿著鐵鎚猛敲路面發出巨大聲響,甚至在機車上加裝鍊條,讓鄰居無法外出。男子挨告判罰17萬,依舊沒改善,也讓鄰居相當困擾。
老翁拿著掃把在住戶家門口前掃地,但明明沒垃圾,卻掃得特別賣力,掃把敲到鐵畚斗,巨大聲響讓鄰居很困擾,怪異的行為還有在白天打赤膊趴在地上,匍匐前進 全身扭來扭去。
晚上有家不回,專門躺在住戶家門前把腿抬高,下雨了也不走,就這樣繼續躺著,或是腳踏車騎到一半,停下來把車猛摔在地上,人直接離開,甚至還拿鐵鎚跑到鄰居家門口,不斷猛敲地板製造噪音。
附近住戶不堪其擾,忍了10幾年,男子諸多怪異行徑就是不改,只是擾鄰行為還不只這些。
遭騷擾住戶:「晚上之前每天敲牆壁,敲了10幾年,然後我車子兩年多,沒有開回家,都放外面,因為他機車都擋著(出入口)啊,叫他拉不拉啊,(男子)說妳要說拜託黃老闆,麻煩你一下,給我過好不好。」
還有住戶表示,要出門參加喜宴,老翁故意在車上加裝鍊條,讓他們無法外出。
遭騷擾住戶:「連警察來都沒有辦法把車移開,還要好幾位警察把機車移到旁邊。」
更指控對方會惡意抹黑、亂提告、搞得住戶整天跑警局,氣得大家也反告他,但身揹4條官司,遭判賠17萬的老翁沒改善,起因疑似因為鄰居有天忘了打招呼。
遭騷擾住戶:「我心裡想說,我跟每個人都是好朋友啊,你為什麼要限制,我跟(住戶)交往呢?快三年了,沒有停過,官司有的都還在走,第一次判10萬,第二次5萬,第三次2萬,第四次5萬。」
不過男子表示,自己只是在玩,沒有針對誰,也反駁有騷擾鄰居。記者vs.遭控擾鄰男子:「(你每次經過他家就會有一些怪異的動作),我是身體不舒服在運動啊,(你拿鐵的畚斗,在那邊一直敲敲敲),掃地啦,掃地啦。」
雙方後來簽訂聲明書,還承諾不會再做出擾鄰行為,如果再犯一次就是罰1萬,但效力很有限,因為對方仍然做出各種怪異行為。
俗話說千金買房萬金買鄰,住戶只希望老翁滋擾行為,有天可以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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