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對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丈夫阿東(化名)突對妻子阿萍(化名)態度冷淡,阿萍在兩人分居後發現老公疑似與女同事不倫,之後再查出阿東把對方改成女兒的暱稱,氣得怒告小三。法官審理後判女同事賠償3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萍在2023年9月間發現丈夫態度冷淡,且長期離家分居,她懷疑有異追查後發現,阿東在外有小三,且對象正是女同事。不過,阿萍對此雖感到痛心疾首,還是寬恕老公的行為。
不料,阿萍之後再察覺阿東與小三藕斷絲連,且丈夫為避免偷吃被發現,還把名稱改為女兒暱稱,進而在11月、12月間與小三密集傳訊,雙方也甜喊「好想你」、「親愛的」、「我也快受不了對你的想念」、「想你了,老婆」。
阿萍依兩人對話內容極為親密,已踰越一般朋友關係,對小三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然而,法官審理此案期間,卻發生雙方都未出庭場景。
法官經合法通知小三,小三卻未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加上小三與阿東親密之對話內容,被阿東稱「老婆」已踰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採信阿萍主張,再依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情況、加害程度,判小三應賠償精神撫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