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林英昌今年7月在台鐵區間車上引爆自製炸彈,造成當時車內其他24名乘客受傷,有學生還被炸到手腳骨折、血肉模糊,甚至有人燒燙傷,林男被逮捕後坦承犯行,不過他卻辯稱,會這樣做是因為對人生不如意,並懷疑自己有精神方面的問題,因此要求做精神鑑定,但鑑定結果日卻顯示他犯案當下,並無精神方面的問題,而台北地檢署今(16日)也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將他起訴,並求處有期徒刑30年。
據《蘋果日報》報導,主嫌林英昌7月7日晚間10點,搭乘台鐵一輛從台北開往松山火車站的區間,途中在車上引爆自製炸彈,並波及車內其他24名乘客,包括自己在內,總共造成25人受傷。林英昌被逮捕後,坦承犯案,並供稱「我就是想死」,因為罹患癌症,加上與家人關係又不好,因此才想透過這種方式引起大家關注,他認為「社會對不起他」,甚至還說如果當時自殺不成,他其實還有「備案」,由於引爆後,林嫌被炸得無法動彈,「備案」才沒有如願成功,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林英昌辯稱當時是突然想引爆炸彈,並懷疑自己是不是精神狀況有問題,因此聲請精神鑑定,但亞東醫院鑑定認為,林英昌人生不如意,導致心情低落,但犯案當下,並無出現精神障礙或心神喪失的情形,認為林犯案與疾病無關。
林英昌雖坦承引爆炸彈企圖自殺,但並不承認想和乘客同歸於盡,且也否認自製炸彈具有殺傷力,但經刑事局鑑定後,確認炸彈威力驚人,且林英昌企圖用自製炸彈和乘客同歸於盡,經全盤考量後,檢方今(17日)依24個殺人未遂罪、公共危險罪、毀損公物罪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林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