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了!桃園一名簡姓男子,在明知情自己是後備軍人,但在收到教召令後,卻因時間與先前排定的出國行程強碰,因此,選擇出國遊玩,不理會教召令,使得他最終被依妨害教育召集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25歲簡姓男子在2023年9月到10月期間,收到母親所轉交的桃園市後備指揮部的教召令,且指定簡男應於同年11月6日前往桃園市農業博覽中心報到。未料,簡男此次的教召令時間與排定好的出國行程強碰,同年9月21日晚間,桃園市後備指揮部人員曾向簡男告知並提醒,若在教召期限間想出過,必須提前申請免除該次教育召集。
沒想到,簡男依舊未事先申請免除核准,明知情應該按照召集令上的時間,前往報到並接受教育召集訓練,但他卻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搭機出國享樂。因此,基於妨害兵役之犯意,應受召集,無故超過應召期限2日以上,而未接受教育召集。案經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
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簡男雖在收到教召令後,有與桃園市後備指揮部聯繫並告知有出國安排,但在經桃園市後備指揮部人員告知,應申請核准免除該次教育召集後,仍未提出申請,因此,此舉嚴重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之順暢、國防安全,及後備管理之有效性,且簡男犯後否認犯行的態度,屬實不該,衡量其行為時之年紀、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及警詢時自陳之職業、教育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妨害教育召集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