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東西前先餵狗?台北市一名傅姓小偷,在闖屋行竊前,竟先去超市買「貓罐頭」引開看門狗,並入內偷走10萬現金和價值約10萬的金飾,士林地院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1年2月有期徒刑。
犯案的傅姓慣竊前科累累,他得知受害陳姓女屋主,習慣把備用鑰匙放在門口地墊下,在去年9月13日上午偷走鑰匙後闖入,卻發現屋子裡還有一隻「看門狗」。
為了不驚動毛孩,傅姓竊賊掉頭出門,先到附近的超市買了「貓罐頭」,再重返住宅,以罐頭成功安撫狗狗後,火速進到臥室偷走抽屜和衣櫥內共10萬現金,及價值約10萬元的金戒子、金項鍊等飾品。
陳姓女屋主返家,發現屋內遭小偷,立刻報警處理,傅姓慣竊落網後被檢方依加重竊盜罪嫌起訴。法官考量他雖坦承犯行,但並未和屋主達成和解,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有期徒刑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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