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今天(21日)上午傳出砍人事件,捷運市政府站列車內一名年約20多歲洪姓男子持刀砍人,連同洪嫌在內,共3人受傷,所幸均無生命危險,目前均已送往醫院救治,確切犯案動機仍待釐清中;而正巧今天是「鄭捷台北捷運車廂隨機殺人案」10週年,《東森新聞》也回顧鄭捷案始末與伏法期程。
2014年5月21日,當時21歲的鄭捷接連遭國防大學退學、轉到東海大學課業也不如意,又遭檢舉的情況下,產生殺人念頭,在學校附近購買折疊刀後,搭客運北上板橋,與朋友吃飯後,到附近賣場購買鈦鋼刀,接著從江子翠站搭捷運到國父紀念館站,鄭捷下車後,走到對向搭乘往永寧站方向的板南線。
新北地檢署當年7月21日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起訴鄭捷,並建請新北地院處以死刑,案經審理後,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判鄭捷4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而在三審定讞後的18天後,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批准死刑,於同年5月10日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死刑,當晚9時11分確認死亡,遺體也隨即被運往中壢殯儀館。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