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黃姓男子和楊姓妻子從事酒店經紀,在2023年1月至4月間,囚禁1名19歲女子小如(化名),除了強迫她簽下30萬本票,並逼她下海陪酒。黃男甚至要求3名員工對她施暴,自己拿手機在一旁錄影留做威脅;楊女則叫小妹拿火烤過的針沾上辣椒醬,在小如腿部刺上不雅字眼羞辱她。小如被警方救出時,雙腿傷痕累累,令人怵目驚心。而黃、楊兩人因凌虐暴行,分別被法院判處15年、10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36歲黃姓男子在臉書上自稱「霸道總裁」,與40歲的楊姓妻子共同從事酒店傳播經紀工作。判決書指出,黃男在2022年11月間,透過抖音認識當時被收容在教養院的少女小如,得知她想逃離教養院,就謊稱單身,以想和她交往、幫她介紹工作為由,引誘使小如逃離機構,並於同年12月趁著小如返家探親之際將小如帶走,陸續安排她從事坐檯陪酒、工地粗工、性交易等工作。
2023年1月間,黃男發現小如曾帶男性回住處後大怒,竟夥同楊女及田姓等4名員工對她施暴。除了拿鎮暴槍槍托敲打小如頭部,還用球棒毆打她,還以小如和其他男員工搞曖昧「違反公司規定」為由,持鎮暴槍逼她簽下30萬元本票,並要她隔日繼續到工地工作,將日薪1400元扣到剩200元;小如表示不滿,卻又被黃男帶到宿舍客廳,讓楊女與另一名員工拿鋼珠槍朝小如腳部掃射,楊女還拿球棒痛毆小如小腿,當場打到小如不敢再提。
2023年2月上旬,黃男夫婦又以還債為由,要求小如從事傳播工作,還將每日5、6000元的薪水苛扣到剩300元,結果因客人給了15000元小費,黃男認定小如私接性交易,就教唆眾人凌虐小如,不僅拿炒菜鍋擊打小如的頭,還將針火烤後沾上辣椒醬、米酒加鹽巴,在小如大腿及小腿、腳背等部位,刺上「婊子」、「鬼」等字,並拿球棒毆打、用BB槍掃射小如的手腳,把小如打到遍體鱗傷。
楊女更辱罵小如「反正都要搞男女關係,乾脆去給他們幹還有錢賺」,逼她改做性交易,小如不得不多次接客,卻一毛錢都沒拿到。而後黃男指示3名男員工在宿舍性侵小如,自己則在一旁拿手機拍照錄影,過程中小如曾一度嘗試逃跑,又遭眾人抓回繼續性侵得逞。
全案曝光後,黃男原本否認犯行,最後才全部坦承並表示「想和小如和解」,但遭小如拒絕。台中地院審理,黃男被依共同犯傷害罪、2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等罪,可易科罰金部分處5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部分處15年徒刑;楊女可易科罰金部分被處4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部分處10年6月徒刑。其他涉案員工最重處8年2月徒刑不等。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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