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被控,協助替詐團辯護的律師鄭鴻威放置300萬現金在辦公室內,涉及洗錢。法官石育恩遭到約談,另外律師的姊姊和另外一名楊姓律師到案說明,訊後裁定石育恩80萬交保。
高雄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在移送北檢複訊時見到記者,立即用手遮住臉,不敢面對,一句話也沒說,臉還越遮越緊,快步走進法警室,因為他涉嫌幫詐團軍師、律師好友藏錢,被廉政署約談到案。
全案源於南部大律師鄭鴻威選擇與錢同行,勾結詐團,連法官都涉案。
一張室友合照故事滿滿,就像司法版無間道,最左邊的是涉詐律師張作詮,第二位律師沒有涉案,第三位是北檢檢察官,發現很多同學都涉案,立刻向上級呈報,主動迴避。
最令人跌破眼鏡的是,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幫主嫌鄭鴻威藏了300萬贓款。
詐團軍師鄭鴻威在接押庭上坦承,他今年一月的確拿了一筆錢給他的好朋友石姓法官,是說他當時想要置產,所以才會把這筆錢放在法官辦公室裡,而這筆錢究竟是贓款嗎,檢廉擴大偵辦。
石育恩3月寫報告自清,稱鄭鴻威有放10萬元在他這,他強調只是代轉律師費;檢方史上第一次搜索法官辦公室,震驚司法界。
非當事律師:「他們(涉案律師)的對話當中,為了不要事後被(檢方)發現,可能這筆款項真正的性質是什麼,所以就有一個名目,或者是代轉。」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18號凌晨4點多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諭令石育恩80萬元交保,律師楊濟宇40萬元交保,鄭彧歆以被告身分,訊問後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