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拍下的畫面中,看到一對情侶帶著邊境牧羊犬,在對面的路邊,其中男子拿著繫犬繩在打狗兒,隨後又用腳去踢牠,邊牧隨即跳開又乖乖的趴了下去,但是狗兒的這個舉動,讓男子更生氣繼續的打牠,同時又再踹了一腳。
拍攝的民眾認為是虐狗,將畫面PO網,而這地點就在安平區的光洲路,這裏因為有散步的空間,不少人會來這裏溜狗。民眾:「我覺得在公共場所打自己的愛犬,既然要養牠就要愛護牠,我覺得在公共場所做那種動作,真的不太應該啦。」
而動保處則表示,這種打踹愛犬方式已經違法。台南市動保處動物保護組組長黃瓊如:「本案在接獲民眾通報後,本處立即派人前往查辦,依動物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傷害動物,違反者將處新台幣一萬五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目前動保處已經接獲通報,在追查動手的飼主要開罰,如果飼主教訓自己的愛犬,造成重傷或是有肢體殘缺的話,還會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併科新台幣二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的罰金處罰是相當的重,而被打的邊境牧羊犬,是一種聰明敏感記性非常好的犬種,容易因為主人的心情變化而不安,被主人打過一定會記得,而且需要適量活動,如果不瞭解狗兒的特性,用打罵的反式來教訓牠反而是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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